準審計委員會
準審計委員會設立主旨在強化董事會之監督功能。其設立目的為監督下列事項:本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;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;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;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;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。依準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,其職掌包括:內部控制制度訂定或修正之審核、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、監督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、監督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、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、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、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審核等等。至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止,準審計委員會共有四名委員,由二名董事及二名監察人組成。
薪酬委員會
薪酬委員設立主旨在協助董事會研擬公司整體之薪酬政策及架構,以吸引、激勵、獎賞及長留優秀人才。
依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,其職掌包括:公司整體之薪酬政策及架構之擬議、董監事(含董事長)薪酬及發放形式之擬議、經理人(含
總經理)薪酬及發放之擬議、對經理人(含總經理)之獎勵及久任激勵措施之擬議、以及其他經董事會指定或授權之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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